2024年第9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申请审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我部对Versum Materials Korea,Inc.提交的1份常规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和南通王子过滤制品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61份简易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证变更,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金彩汇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3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4
传真:010- 6564576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表
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常规申报)变更明细表